关于2024年小学阶段学生综合素质检测的通知
石油分局所属各小学、九年一贯制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石油分局义务教育阶段教育教学工作,充分发挥教育教学质量检测、评估在教育教学管理中的正导向作用,激励教职工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全面提高基础教育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对小学阶段学生综合素质进行检测。现将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立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综合素质检测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冰
副组长:郝旭光、赵万里、刘建霞
成 员:小学校长、机关科室长
二、检测对象
从3至6六年级抽一个年级的全体学生
三、检测时间
7月2日下午15:00---16:00(若遇天气变化等特殊情况变更时间,则另行通知)
四、检测方式
分局统一命题,采用书面闭卷形式答题,分局统一组织施考、阅卷、登统。
试题主要考查学生在本年级应该具有的学习品质及学科素质。
考生答题时一律不准使用可擦写钢笔或圆珠笔,一旦发现扣除学校书写整体分数的30%。
五、实施细则
(一)年级的确定:由分局质量检测工作小组统一抽签确定抽测年级。
(二)巡视员选派:巡视员由分局统一选派。
各校于7月2日前将监考教师(监考教师必须是任课老师)名单报基教科。
联系人:高义芳
电话:0317-2703471
邮箱:13482908146@163.com
(三)考前培训会
任丘区域巡视员及分局派往外探区的巡视员,于7月2日上午8:30在分局二楼会议室召开培训会(外探区巡视员培训会后即赴考点)。
(四)监考
每个考场2名监考教师,监考教师务必于7月2日下午14:30以前到达考点。
(五)试卷领取
7月2日上午考务会结束后,外探区巡视员负责到教研室(313房间)领取试卷,任丘片区学校巡视员下午14:00到分局一楼大厅领取试卷,考完后试卷交到分局教研室(313房间)。
(六)施考
1.各学校设考务办公室,考点主任见附件。
2.14:30巡视员、监考教师到达考务办公室。
3.14:40打开考试信息密封袋,按照分局质量检测小组已经抽签确定的考试年级迅速到达教室。按学籍号码顺序统一调整学生座次(座次表已放入档案袋),务必将缺考者座位空出。
4.14:50由主考宣布考试纪律,监考再次依照学生信息表对参加考试的学生再次进行核对。同时强调考生答题时一律不准使用可擦写钢笔或圆珠笔,除作图外,一律不许用铅笔。否则扣除学校书写整体分数的30%
5.14:55发卷,学生在密封线内填写学校、班级、姓名。
6.15:00正式答卷。
7.考试时间由监考人员掌握(为不影响非抽测班级的正常教学,不另行发信号),但要严格考试时间,不得随意延长或缩短考试时间。
8.15:55提醒:距考试结束还有5分钟,请注意掌握时间。
9.16:00考试结束,学生停止答卷。监考教师按一条龙、试卷页码顺序密封装订(缺考学生试卷按顺序一并装订),考场报告单一式二份,其中一份密封在试卷包头纸内,一份装到信息袋中(不管是请假还是籍在人不在的,都要在考场报告单上填好)。试卷和信息袋由巡视员当日交教研室。
(七)车辆安排
1.监考人员及任丘区域巡视员的交通工具由监考学校解决。
2.外探区巡视员车辆由分局统一安排。
附件:2024年学生综合素质检测监考人员安排表、考试纪律(考点自行打印,考前主考宣读)、2024综合素质检测监考人员报名表
沧州市教育局石油分局
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