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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发布条例作出规定,党史学习教育需把握“六个度”

 

来源:学习强国平台

 

2024年2月5日,中共中央发布《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党内法规的形式对党史学习教育的领导体制和工作职责、内容、主要形式、保障和监督等作出全面规范,是规范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基础主干党内法规,也是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的基本遵循。《条例》第三章从六个方面规定了党史学习教育的内容,既与总则部分规定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主要任务“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相呼应,更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的内在逻辑。具体来说,就是要从“六个度”来把握党史学习教育的内容规定。

一、理论深度

理论深度体现为对党的创新理论的深学细悟。党史学习教育的首要方面内容就是对党的基本理论的学习,对党的创新理论的深学细悟,不仅要知其然,更要知其所以然,做到真学真懂真用,做到理论上真清醒。

《条例》第十条规定,坚持学党史和悟思想相统一。只有真正把握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性、人民性和实践性,才能回答“马克思主义为什么行”;只有真正把握“两个结合”的理论与实践,才能回答“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什么好”,才能理解“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关键是马克思主义行,中国化时代化的马克思主义行”;只有真正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基本观点和科学体系及其世界观和方法论,才能深刻领悟马克思主义及其中国化创新理论的真理性,才能不断增强自觉贯彻落实党的创新理论的坚定性。

二、政治高度

政治高度体现为对党的历史决议的深刻领悟。党史上的三个历史决议,尽管通过的历史条件、时代背景和具体内容不尽相同,但都是我们党在重大历史关头,以高度历史自觉,通过总结党的历史,牢牢掌握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的历史主动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对于统一全党思想、全党意志、全党行动,推动党和人民事业发展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条例》第十一条规定,认真学习《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三份历史决议是我们党把握主流、聚焦主题、掌握主动的伟大政治宣言,集中体现了我们党重视和善于运用历史规律的高度政治自觉,彰显了我们党的独特政治智慧和政治力量。从政治高度对党的历史决议进行深刻领悟,对党和国家领导人关于党史的重要论述和指示要求加以学习,不仅是树立正确党史观、系统把握党的历史结论的基本要求,更是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的必然要求,对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价值。

三、历史宽度

历史宽度体现为对党的历史贡献的全面掌握。历史就是我们的一切,“如果不把党的历史搞清楚,不把党在历史上所走的路搞清楚,便不能把事情办得更好”。顺应历史潮流,推动社会发展,就能赢得历史和人民的拥护。

《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全面系统学习党史,学习党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历史,学习党的不懈奋斗史、不怕牺牲史、理论探索史、为民造福史、自身建设史,认识和把握党对中国人民、中华民族、马克思主义、人类进步事业、马克思主义政党建设作出的历史性贡献。中国共产党自诞生以来,科学把握时代潮流,积极顺应党心民意,在领导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推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断发展的奋斗历程中,经过不懈努力和艰辛探索,取得了治国理政的显著成效,使具有5000多年文明历史的中国面貌焕然一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展现出前所未有的光明前景。这是中国共产党人对马克思主义、人类社会作出的历史性、世界性贡献。

四、经验厚度

经验厚度体现为对党的历史经验的学以致用。一百年来,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进行伟大奋斗,在进取中突破,于挫折中奋起,从总结中提高,积累了宝贵的历史经验。

《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学习和运用党在长期奋斗中积累的宝贵历史经验,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人民至上,坚持理论创新,坚持独立自主,坚持中国道路,坚持胸怀天下,坚持开拓创新,坚持敢于斗争,坚持统一战线,坚持自我革命。党史学习教育从认识层面到实践层面的关键就是对党的历史经验的学以致用。这十条历史经验是系统完整、相互贯通的有机整体,揭示了党和人民事业不断成功的根本保证,揭示了党始终立于不败之地的力量源泉,揭示了党始终掌握历史主动的根本原因,揭示了党永葆先进性和纯洁性、始终走在时代前列的根本途径。党史学习教育的落脚点就在于运用这些宝贵经验,增强斗争意识、丰富斗争经验、提升斗争本领,不断提高治国理政的能力水平。

五、意志强度

意志强度体现为对伟大建党精神的内化外化。中国共产党历来注重精神孕育、精神淬炼、精神传承和精神激励。百年党史镌刻着可歌可泣的奋斗辉煌,涌现了无数充满温度的感人故事,这些既是我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的闪耀见证,更是中国共产党伟大建党精神的涵养积淀。

《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真理、坚守理想,践行初心、担当使命,不怕牺牲、英勇斗争,对党忠诚、不负人民,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提供精神力量。伟大建党精神集中体现了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宗旨、优良作风和政治品格,是贯穿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的一条主线,是中国共产党蓬勃兴盛的密钥所在。党史学习教育的意志强度体现为对伟大建党精神的内化外化,既包括人的意识、思维、情感等,也包括表现出来的意志、活力、行为。我们要以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和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投身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勇挑重担,苦干实干,把伟大建党精神传承好、弘扬好。

六、方法准度

方法准度体现为对正确党史观的把准树牢。党史观是对中国共产党历史的根本观点和根本看法,正确党史观是认识理解党的历史的价值指针。

《条例》第五条第六项规定“坚持唯物史观和正确党史观”,明确其为党史学习教育工作遵循的原则之一。树立正确党史观,就要认真学习党史基本著作和权威读本,准确把握党的历史发展的主题主线、主流本质,正确认识党史上的重大事件、重要会议、重要人物,正确对待党在前进道路上经历的失误和曲折,坚决反对和抵制历史虚无主义。要以唯物史观为指导,用具体历史、客观全面、联系发展的观点看待历史;要把握党史的主流本质,党的不懈奋斗史、不怕牺牲史、理论探索史、为民造福史和自身建设史构成党的历史发展的主流本质;要实事求是对待党史重大问题,坚持客观公正评价历史,既不能因为成就而回避失误和曲折,也不能因为探索中的失误和曲折而否定成就;要旗帜鲜明反对历史虚无主义,让正史成为全党全社会的共识。可以说,正确党史观不仅是思想问题,也是政治问题;不仅是主观认识,也是客观实践;不仅是实践论,也是方法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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