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沧州市中小学(幼儿园)学科带头人”推荐评定工作的通知
石油分局所属各学校:
沧州市教育局决定开展2023年市级中小学(幼儿园)学科带头人评定工作。现将有关文件全文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相关文件,严格执行文件精神,推荐符合条件的教师上报石油分局。石油分局将组织人员进行评选后,上报市教育局参与评定。有关事项注意如下:
1.所交各项材料必须同时提交原件和复印件。
2.原则上每校限报一名,如有特殊情况与分局教研室联系。
3.请各学校于12月13日上午11点前上报材料至分局教研室316室,过时不予受理。
联系人:王兆庆
联系电话;13582761821
附件:沧州市教育局关于评定沧州市中小学(幼儿园)学科带头人的通知
石油分局教育教学研究室
2023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