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分局所属各学校:
按照沧州市教育局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要求,石油分局制定《沧州市教育局石油分局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见附件),请结合学校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各学校,请于12月8日前上报工作方案、动员部署情况;12月起,每月16日报送当月工作小结,并将发现的问题隐患录入“河北省学校安全网络化管理数据平台”;2024年3月18日前报送工作总结。(以上材料均报送至邮箱:453748459@qq.com)
联系人:张德民
联系电话:2703464
石油分局安全科
2023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