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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分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民法典》专题学习

 

73日,沧州市教育局石油分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专题会议学习《民法典》。石油分局党委书记、局长王鹏带头学习了《民法典》,并提出相关要求。副局长李青石、赵万里、任东代共同参加了学习

会议强调,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正式通过《民法典》,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强调:“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充分体现了颁布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

王鹏指出,《民法典》内容丰富,学习宣传民法典,非一朝一夕之功要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各级党组织书记要亲自审定学习方案,提出学习要求,科学安排、精心组织、确保实效。各班子成员要做学习、遵守、运用民法典的表率,带头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引导教育系统全体成员都要接受法治教育,增强法治信仰,让民法典真正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进行专题学习之前,任东代还传达了6月30日在任丘分会场参加的“全市领导干部运用‘理论自习室’学理论、重实践、促发展”创新经验交流会的相关精神。

分局办公室主任王清杰和组织监察科科长于鹏列席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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