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中共沧州市委宣传部关于在全市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深入学习民法典的通知》的通知
各基层党组织:
现将中共沧州市委宣传部《关于在全市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深入学习民法典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各党支部都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民法典的重要意义,各班子成员要带头学习,做好宣传教育活动,保护好人民在教育民生领域的合法民事权利,做学习、遵守、运用民法典的表率,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各党支部要充分学习《通知》精神,按要求认真制定学习方案,明确要求,精心组织,经由一把手严格审定后组织实施。
附件:中共沧州市委宣传部关于在全市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深入学习民法典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