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治理周报告制度的通知
石油分局所属各学校:
根据省纠风办工作要求、省教育厅师范教育处通知,沧州市教育局建立了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治理周报告制度(简称“周报告制度”)要求,石油分局现就落实周报告制度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计周期。上周周三至本周周二查实的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案例。
二、报送内容。《有偿补课案例查处周报表》(含2个子表)电子版和扫描版及案例查处通报扫描件。
三、报送时间。每周二上午11:00前。
四、安排专人填写并报送以上内容。请发送到石油分局基础教育管理科邮箱jjk2752357@163.com。
联系电话:2724486
附件:有偿补课治理周报表
石油分局基础教育管理科
2019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