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沧州市教育局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石油分局所属各学校:
为贯彻落实好沧州市教育局转发中共沧州市委办公室、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实施方案》(沧办发〔2019〕13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结合分局实际,现提出如下要求:
1.各学校要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对照《实施方案》中总体要求、工作任务及保障措施,制定出本单位切实可行的具体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好本单位创建工作。
2.在着力于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挖掘民族团结教学资源、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教学活动和课题研究、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等方面,不断提升本单位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水平。
3.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和所在社区做好创建工作,努力营造中华民族一家亲的良好社会氛围,为加快建设生态宜居和谐美丽沧州作出积极贡献。
附件:沧州市教育局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实施方案》
沧州市教育局石油分局
2019年8月21日